福贡县林业局扎实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 巩固生态良好局面
实施“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具体行动。通过“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对全面提升福贡对外形象、促进福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基本原则:福贡县自2016年实施“怒江花谷”生态建设以来,县林业局严格遵循: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农民自愿,注重实效;资金整合(融合新一轮退耕还林、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旅游特色景点景区建设),多方筹措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进程。
加强宣传: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及时将州级有关“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的精神、要求深入宣传到各乡(镇)、村、组,为全面开展“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营造浓厚良好的工作氛围。
突出重点:福贡结合退耕还林、怒江花谷生态建设、美丽公路、全民义务植树等建设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以规划区域为重点,延伸带动上帕镇、匹河乡、子里甲乡、架科底乡、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的六乡一镇范围内的公路沿线及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面山区域。
截止今年8月为止,福贡县2018年计划种植红花油茶8500亩,目前已种植完成1113.5亩;樱桃种植完成10500株,折合面积187.5亩;叶子花种植完成18255株,折合面积246.7亩;樱花种植完成700株,折合面积70亩;榕树种植完成2株。县直机关义务植树完成15251株,折合面积368.5亩。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2018年度福贡县“怒江花谷”生态建设任务目标,继续扎实推进福贡段“怒江花谷”生态项目建设,努力把“怒江花谷”风景线福贡段建成最靓丽、最吸引人的旅游必经之地。